第105章 器官都在,一样没少(2 / 2)

这就是惯性思维,也称为思维定式。

按照以往的经验,他们认为会一直顺利下去,没人会发现他们的罪行。

2,有恃无恐。

有所依仗才会无所畏惧,毫无顾忌。

要说一家民营三甲医院没背景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

光靠有钱是建不起一家这麽大规模的民营私立医院的。

既然时间越往后案子出现的频率越高,那就从最近的开始看起。

于大章平稳了一下情绪,然后将最上面文件袋里的资料拿出。

快速翻阅后,他拿起笔在本子上记录。

2014年6月28日,院方报案,一名五岁男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。

继续下一份文件。

2014年6月7日,院方报案,一名七岁女孩被遗弃在儿科病房。

光是上个月就有两个孩子被遗弃···于大章预感到不妙。

他已经开始为这些被遗弃的孩子们担忧了。

发生的频率过高,而且还都是儿科,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,更何况于大章这样的刑警。

继续翻阅。

2014年5月9日,院方报案又是一起遗弃案。

拿起第四份文件时,于大章的手都有点抖了。

肯定会有人好奇,为什麽没有别的案子?

比如,医疗纠纷。

因为于大章调来的都是刑事案件。

医疗纠纷绝大多数被定性为民事纠纷,不属于刑案范畴。

这麽说吧,就算医院里发生打架斗殴,只要没导致轻伤以上的伤害,都不算刑案。

那算什麽?

治安案件呗。

派出所民警就能处理。

那种案件的记录,在刑警队也查不到,归属派出所保存管理。

说句有点狂的话,不是刑案都上不了于大章的办公桌。

于大章打开第四份文件,再次翻阅起来。

还好,这次终于不是遗弃案了。

可上面的内容更让他感到意外。

2014年4月26日,患者家属报案,怀疑已经死亡的孩子被人动了手脚。

器官被摘走了?

于大章立刻冒出了这个想法。

四肢和五官不可能缺,那太明显了。

如果被动手脚,肯定是在身体内部。

不对。

如果发现孩子器官少了,这可是恶性案件,医院早就完蛋了。

也不会有后来的遗弃案。

毫无疑问,这个案子的性质肯定是刑事案件了。

凝似人为造成的非正常死亡,妥妥的刑案,

继续往下看去,接下来是刑侦人员的调查报告。

家属在孩子刚死亡不久发现了异常,当时就打了报警电话。

警员赶到后,对孩子户体进行了表面检查,

没发现刀口之类的伤痕,更没有其他明显致命的外伤。

最后在家属的坚持下,将尸体送去了法医鉴定中心进行解剖。

结果孩子的器官都在,一样没少,视网膜也完好无损。

因为没有找到证据,这件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,孩子遗体也进行了火化。

处理这件案子的警员认为是家属悲伤过度,才会误以为孩子被人动了手脚。

看到最后,于大章有点发懵。

就算是悲伤过度导致的误判,那也得说明一下为什麽觉得孩子有异常吧。

理由呢?

缺了一个环节啊!

就像是一个女人报案说:我觉得有人对我要流氓。

你光觉得不行啊,你得说出对方的具体行为才行。

他是贴你了,还是蹭你了,还是拉你手了。

总得给出个理由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