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(2 / 2)

我讨厌你 一节藕 22172 字 10个月前

林寐勾起嘴角,“我又没生气,不用解释。”

“哦。”那陶楂就放心了,的确没什么好生气的嘛。

放下心来,陶楂身体都不在绷得那么紧了,酒精的后劲也跟着上来了,他把座椅往后放了些,“到了叫我,我睡会儿。”

在车上睡着的陶楂,并不知道林寐开着车绕了路,下车买了什么东西拎着回到车上后,才重新往家里开。

车停靠在地下车库,林寐等陶楂又睡了半个小时,才叫醒他,“我买了解酒药。”

陶楂嘴里被推进来一颗没什么味道的药片,又被林寐喂了水,他蹙着眉往下咽,来不及咽的水顺着脖子流到衣领里。

他抱怨了一路,进家门换鞋的时候才注意到林寐手里那一大只黑色纸口袋,“你买的什么啊?”

林寐转身,黑漆漆的眸子注视陶楂片刻。

口袋里的东西在林寐手里展开——比较经典的黑白色搭配男仆装,却不如咖啡馆里正经,花苞领往下有一个心形镂空,后背完全掏空,没有布料。白色背心裙应该是只到膝盖的长度,头上的饰品是猫耳发箍。

“我才不要穿这个。”陶楂涨红着脸,贴在门上,“我都27岁了。”

“你17岁也没穿过啊。”林寐把衣服放到玄关,低头从袋子里拿出一双过膝黑丝袜,“如果今天是我去了男仆咖啡馆,你也可以这么惩罚我。”

“你又没去。”

“是啊,我又没去。”

陶楂吵嘴其实吵不过林寐,除非林寐让着他,他就是死犟,犟不过就开始不讲道理。林寐一般都让着他,陶楂喜欢赢。

憋得脸红的陶楂站在卧室对着床上的衣服发愣,他耳边不断响起刚刚在咖啡馆的时候,那一声声主人。

他脸越发红,口干舌燥。

那下次

他也要找机会让林寐进去男仆咖啡馆一次才行,让林寐叫他主人。()

林寐还有工作没完成,不过也不是非要今天完成,他看着电脑,其实有些心不在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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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,很轻。林寐回过头。

林寐只稍愣一下,目光暗下来,“挺好看的。”他知道不能在这种时候夸陶楂夸得太过头,那样陶楂会害羞得跑掉,最好是随意一点,把人先哄到跟前来抓住。

陶楂皮肤很白,又细腻,他骨架小,却不干瘦,比例好所以也不会显得矮小,他的身高只是跟林寐相比,矮了一截,跟大多数人比起来完全够高了,穿什么都好看。

衣服完全合身,他的局促和紧张使他更漂亮。表情像一只受了委屈的猫咪。

他慢吞吞朝林寐走过去,张了张嘴,“行了吧。”语气不情不愿。

林寐把人拉到跟前,抬手扶正陶楂戴歪了的耳朵,陶楂被拉坐到林寐的腿上,对方手指滑进裙摆,陶楂没愣住,后者愣住了,“没穿?”

陶楂梗着脖子,酒精让他脑子转得没平时快,“你买的我已经穿了,其他的你没资格要求吧。”

“……”

林寐忍不住笑了,笑出声来,“你在做慈善吗宝贝?”

陶楂反应迟钝,没觉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,唇被衔住。

-

那种衣服穿的就是一个款式,在林寐手里只能是个一次性产品,陶楂被做得狠了,哭了几次,趴在床上睡到第二天下午才起来。

他手里还抓着猫耳的发箍,后背好几处吻重了留下的红痕。

刚在一起的时候,林寐只喜欢面对面,因为那样可以看着他,知道陶楂的状态。后来在一起时间长了,花样多了。陶楂也是后来才知道衣冠禽兽,也是可以用来形容林寐的。

国庆的第三天假,陶楂接到一个陌生电话,要不是对方做了自我介绍,他几乎都快要忘了对面的人。

“喳喳,我是萍姨,还记得我吗?我想拜托你一件事情。”

陶楂犹豫再三,才去问林寐,“萍姨找我,她说,她明天回国,想约你还有你爸……林元君,一家人吃顿饭。”

“你去不去啊?”

这些年,郑萍和林元君几乎没有在林寐和陶楂的生活中出现过,向莹和陶大行倒是很自然地把林寐的生活给接手了,照顾着陶楂,也照顾着林寐。虽然林寐还没叫他们爸妈,但实际上相处的方式早已经是父母与子女的相处方式了。

“你要是不想去,我就帮你推了。”陶楂说道。

“去吧。”林寐从电脑前抬起眼,他表情平静,反正看不出有期待或者高兴。

陶楂轻声问:“我陪你?”

林寐摇了摇头。

郑萍知道林寐答应了邀请,喜不自胜,连连感谢陶楂,还说很感谢陶楂父母这些年对林寐的照顾,说没想到两人感情到现在还这么好。

她把吃饭的地址发给了陶楂,陶楂又将地址分享给了林寐。

() 翌日下午,林寐出发后二十分钟,陶楂换了衣服准备跟上。看见外面阴了天,他又拿了伞,正好,到时候碰面了就说他来送伞的。()

车开到半路,狂风席卷了整座城市,夹着暴雨,噼里啪啦像冰雹一样砸在车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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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楂的心沉甸甸的,他知道林寐最心硬也最心软了。其实萍姨对林寐,后来也是不错的,留了很多钱给林寐,林元君……陶楂不做评价,他找不出对方的好,不知道怎么说。

饭店的每个包厢都有巨大的落地窗,陶楂将车停在外面的停车场,他没下车,目光转了一圈,林寐他们家吃饭的包厢就在他视线的正前方。

陶楂趴在方向盘上,祈祷自己别被发现了。

那好尴尬。

幸好林寐是背对着窗外坐的。

包厢里不止林寐一家三口,还有陶楂不认识的。

雨下大了,但暴烈的雨声被玻璃隔绝在外,还不如调羹碗筷在瓷盘上撞出的声音响。

头顶的吊灯华丽得使人产生眩晕感。

林寐盘里被旁边的小女孩用勺子舀了一块黑椒牛肉,她看起来六七岁的样子,中文说得非常别扭,“哥,勤池。”

劳拉是郑萍去国外后第三年生下的孩子,她没说具体过程,也没有带来她的新丈夫,只带了女儿介绍给林寐。

劳拉金发碧眼,跟郑萍长得并不相像,但气质像。

郑萍这些年应该过得很幸福,她胖了些,脸上的阴郁消失殆尽,看着劳拉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平和和温柔。劳拉没有一个出轨的父亲,郑萍没有理由打骂她,郑萍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别人的母亲。

林寐冲劳拉笑了笑,“谢谢。”

郑萍笑说:“你可以跟妹妹说英语的,她中文不太好。”

林寐用勺子盛了碗汤,他早已褪去少年期的不冷静不高兴,气势即使温和下来也产生使人难以忽略的压迫力。

“我英语不好。”林寐说道。

郑萍脸色蓦地变得煞白,她抖着嘴唇,难以忍受,将脸转向没人的那一边。

她想起林寐小时候的样子,林寐从小就不多言,但深爱父母依赖父母是天性,郑萍根本就不敢回想林寐的少年时代在自己手底下的遭遇,她只敢去想那些属于一家三口真正的幸福时光。

刚刚,她与林元君在包厢里等待林寐的到来,她与林元君和他现任妻子的儿子无话可说,只寒暄几句就不再说话了。

“不好意思,路上有点堵车。”包厢门被推开,进来的男人着年轻款的卫衣,依旧英俊,只是更加成熟沉着。看向郑萍的眼神不冷,但也不热。

刀子一样戳着郑萍的心。

“外国佬,略略略。”林丹华朝劳拉做了个鬼脸。尖细的孩童嗓音把郑萍拉回到现实,到眼前。

“小华!不可以没有礼貌。”林元君在一旁低斥。

林丹华已经十二岁了,他不怕林元君,还准备变本加厉,但林寐咳嗽了一声,他立刻就收敛了。

() 林寐跟林丹华见过的次数比劳拉多,跟林元君在公司也见得比跟郑萍多。

只是跟林元君之间的父子情变得单薄,林元君这个小号比起林寐当年差远了,大有朝败家子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和潜力。林元君凉薄,又表现出想和林寐修复关系的意思。但林寐只认钱。

饭还没吃完,劳拉说困了,郑萍哄着她,一边抬头与林寐说话,“我看了套小别墅,不算大,但是风景好,地理位置也不错,过两天你找个时间,我买给你。”

林寐来者不拒,“谢谢妈。”

一声“妈”多少也安慰到了郑萍一些,“你年纪也差不多了,有找女朋友吗?要是有了另一半,还是让我过过目,最好提前跟我说,我好准备见面礼。”

林寐放下筷子,“没有女朋友,是男朋友。您也见过,是陶楂。我会和他求婚,我们会结婚。”说起陶楂时,林寐语气变得温柔。

他回答很随意,但每一个字都像炸弹一样丢在郑萍和林元君的脑子里。

林元君当即就说不行。

“他那工作能帮衬你什么?一辈子都是个小研究员,还有他那一家人,说不定还会拖累你。”林元君知道林寐在跟陶楂谈恋爱,但小男孩,玩一玩嘛,也没什么,当不得真。

林寐的条件,要是拿去联姻,对林氏的好处简直是天大的。他都已经替林寐择好了一家集团千金。

郑萍反应没林元君快,也没那么大,她就怔愣了很久,道出一句:“难怪……”

“那你怎么也不带他来见见我,亏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。”郑萍用不算责备的语气说了林寐几句,半晌,她看着林寐平静得近乎冷漠的侧脸,“这些年我没回来你别怪我,我转了行,工作太忙。但我不是不关心你。”

林寐垂下眼,“我知道,我没怪过你。”

他没说您,说明气消了些。郑萍眼睛湿润,“我每年给你寄的包裹,有收到吧?”

“有收到。”

林元君只能在一旁看着他们对话,什么转行?什么包裹?

郑萍还想说什么,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,她看了眼来电人,脸上出现幸福的笑容,她接了电话,换成英文与对面说话。

林元君也被吵吵闹闹的林丹华吸引走了注意力。

林寐左右两边是他的父亲和母亲,但跟他关系都不大了。

“你们慢慢吃,我还有工作,先回去了,”林寐起身,他手里握着手机和车钥匙,起身后将椅子推回桌下,他礼貌又生疏,“再联系。”

.

陶楂坐在饭店大厅里喝奶茶,他一边嚼着嘴里弹牙的珍珠,一边晃着泡泡玛特的钥匙扣玩儿。

眼熟的身影从左边走廊里出现的时候,陶楂差点被珍珠噎到,也差点直接钻到桌子底下。

这么快就吃完了?

林寐倒是没想到陶楂会跟过来,他朝陶楂走过去。

陶楂庆幸自己早早就准备好了搪塞的理由,他可不要被林寐以为自己是

不放心他才跟来的。

“下雨了,我来送伞。”陶楂指指旁边的伞。

林寐沉默片刻,“我开车来的,饭店会有人送我到车里。”

“……”

他就说林寐很讨厌吧,非要揭穿他。

但陶楂有感觉到林寐心情不太好…其实也不用感觉,陶楂看见那个金头发小女孩了,也看见郑萍化身慈母的模样,还有那个特别烦的林丹华。陶楂以前见过,林丹华还碰坏过他的泡泡玛特,被林寐直接丢出了门,林元君为此还打电话说了林寐一顿。

当时,为了膈应林元君和他的爱人,林寐还去找两口子报销,也不多,六十五块钱。

看着眼前的林寐,林寐那么多钱,那么厉害,手底下那么多人都唯他的命是从。陶楂心底却泛滥上来一种名为心疼的情绪。

难怪以前林寐说觉得自己是小猫小狗。陶楂觉得现在的林寐也像小猫小狗了。

“走吧,回家吧。”陶楂拉拉林寐的衣袖。

站在饭店台阶上,陶楂撑开伞,雨变小了,眼前雾雾蒙蒙的一片灰白色,风吹拂着,雨丝变成垂摆着的布帘。

陶楂双手举着伞,林寐揽着他。

走下台阶,身后传来一声呼喊,“喳喳?!”

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,陶楂下意识回头——郑萍牵着劳拉的手,她追出来的,喘得急,“怎么来了也不进来坐坐?”

“萍姨。”陶楂的眼神从郑萍的眼神慢慢滑到劳拉的脸上,她倚靠在妈妈的手臂上,弯起嘴角,眼睛亮闪闪的,像两片耀眼的湖,陶楂心底涌上来一股心酸的不甘和替林寐产生的委屈,他不禁道,“这是您的女儿吗?真漂亮,比林寐小时候好看。”

郑萍听出来陶楂的话外音,默声了。

谁都知道再婚没有错,再育也没有错。可站在如同孤儿一般形单影只过了这么多年的林寐,陶楂只觉得不平。

“我们先走了。”林寐从陶楂手里接过伞,揽着陶楂继续往前走。

郑萍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见到这一幕,陶楂跟最后一面见到时的样子不一样了,陶楂长开了,更自信俊秀了,刚刚乍然一见,跟个小明星似的。

她想象过很多次林寐成家立业后的样子,但亲眼见到,仍是使她久久无法回过神。

她亲眼看着两个孩子同撑一把伞,相互搀扶着越走越远。走在雨幕里,雨还看得清,两个孩子的背影很快就看不清了。

脚下雨水成塘,林寐拉着陶楂小心避开,“真是来给我送伞的吗?”

林寐并未没觉得十分难过,他不想去审判他们的对错。

时至今日,他和陶楂一样,都长大了。

他只知道林元君的公司除了他来继承,没有合适的人选。况且,按照林元君自私自利的性格,他是断然舍不得将公司拱手让给外人的。

而郑萍也会疯狂补偿他。

林寐足够理智冷静,他不会拒绝。他甚至乐于见到这样的结果,他们对不住他,自然也就不可能过分地要求他。

陶楂把眼泪往林寐衣服上擦,“我就是来给你遮风挡雨的啊,爱信不信。”

林寐笑了声,他把陶楂拉到怀里亲了亲陶楂的额头,两人的脸和唇都是凉的,但心是热的。

“雨早就停了。”林寐轻声说道。

他人生的大雨,在遇见陶楂的那一天就已经停了——那个捧着书,眼睛像猫一样漂亮可爱的小男孩,让灰扑扑的鹦鹉巷闪闪发光。林寐那天以最快的速度闪避,却还是没躲过对方浑身的光芒和热度。

陶楂手掌朝上伸出伞外,立马接到了一小捧雨水,他用红通通的眼睛看着林寐,“你骗我,我会很讨厌你。”

头顶甚至还有闷闷响起的雷声,雨丝带着凉意飘进伞里,小河般的雨水从许多车顶上急速往地面淌,一个又一个水塘被雨滴砸得支离破碎。

雨分明还很大。

“我讨厌你。”陶楂看着被雨水溅湿的鞋面喃喃道,在看见林寐在包厢里孤单的背影时,他知道,他永远无法讨厌林寐了。陶楂感到有些失落,他好讨厌林寐。

END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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